辦理過公共自行車“誠信借車卡”的市民都知道,為了保證行車安全,便于管理,只有16周歲到70周歲的市民才能夠申領“誠信借車卡”。由于年齡還不滿16周歲,這些孩子都是使用別人的借車卡,這不僅存在著較大的安全隱患,也違反了《公共自行車誠信借車卡使用說明》中“誠信借車卡”僅限本人使用,不得轉借他人的規定。
對未成年人,父母等監護人負有保護、管教等義務?!兜缆方煌ǚā芬幎T自行車須滿12周歲,但隨便讓不符合約定條件的子女借用家長或其他辦卡人的借車卡,既違反了辦卡時的承諾,同時也構成監護人的過失,一旦發生意外,造成未成年人受到傷害,家長等監護人就應當承擔監護責任。對造成公共自行車的損害、造成其他人的損害,承擔法律責任。
誠信借車卡“誠信”當頭,公共自行車“公共”為先。在此呼吁申領借車卡的市民踐行“誠信”,自覺維護使用規則,不要轉借他人,更不要轉借給未成年人,讓公共自行車真正造福于公眾。